二〇二〇年,念念初十六岁了。
他考上了省城最好的高中——省实验中学。成绩不算拔尖,但稳定在中上游。
他最大的爱好不是学习——是做饭。
每周末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爷爷奶奶家。
奶奶!我回来了!
回来了?这周想吃什么?
红烧肉!
又是红烧肉?你吃不腻?
不腻!你做的红烧肉,我吃一辈子都不腻!
苏念念笑了。
行。做。
她系上围裙,开始做红烧肉。
念念初站在灶台旁边看——跟小时候一样。
奶奶。
你做红烧肉的步骤能跟我讲一遍吗?我要记下来。
你都看了十几年了,还记不住?
我要写下来。念念初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
苏念念看着他。
十六岁的少年,高高瘦瘦的,眉眼像顾承远,但笑起来跟苏念念一模一样。
她说。
第一步——五花肉切麻将块。
念念初刷刷地写。
冷水下锅焯水。去血沫。
刷刷刷。
锅里放油,下冰糖,小火炒到琥珀色。
炒糖色的时候怎么判断琥珀色?念念初问。
看颜色——从白变黄,从黄变棕,从棕变琥珀。到了琥珀色,冒小泡泡的时候,就是好了。
如果炒过了呢?
过了就苦了。所以要盯着。
明白了。念念初继续写。
肉块下锅翻炒上色。加姜片、葱段、八角、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