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顺天府尹出来,见状便问:“你是何人?敢在此妄议案情?”
“学生贾宝玉,备考院试。”他从容拱手,“学生愿以《大明律》担保,此契确为伪造,可传刻字匠辨认墨迹,再查地契存根便知。”
三日后,假地契案水落石出,骗子被绳之以法。顺天府尹特意送来“明察秋毫”的匾额,贾宝玉却把它挂在了书房最偏的角落。“这不是功绩,是案例。”他对黛玉说,将案情细节记入“策论素材”,“下次写‘吏治’策论,就用这个当论据。”
黛玉正帮他整理经卷,闻言笑着说:“你如今走路都在看地契,睡觉都在背律条,倒比那些老秀才还痴。”
“不痴不行啊。”贾宝玉揉了揉发酸的肩膀,“院试考的不是死知识,是让我们用这些知识去解真困局。”他拿起黛玉批注过的策论,上面用朱笔改了个词——“严惩”被改成“慎罚”,旁边注着“《尚书》云‘刑期于无刑’,罚是为了不罚”。
四、亥时的灯火与批注
亥时的书房,只剩下油灯与笔砚的私语。贾宝玉铺开院试模拟卷,开始最后的“全真演练”。第一题是经义,“子张问仁于孔子”,他想起周大人的“致用”提醒,便从“仁政需从赈灾做起”切入,引了去年山东赈灾的案例,将“仁”从道德层面落到了具体政务上。
第二题是策论,“论乡村教化”。他没有空谈“忠孝礼义”,而是写了柳砚告诉他的“乡塾改良法”:让识字的老农教《农桑辑要》,让退隐的老吏讲《大明律》,让村姑教纺织,“教化不是填鸭,是让学问长在地里,活在日子里”。
第三题是判语,“王二偷了李三的鸡,反说李三欠他工钱”。他借鉴了“假地契案”的经验,判王二偿还鸡钱,再由里正核查工钱纠纷,既罚了偷鸡之罪,又解了潜在矛盾。
写完最后一字,鸡已开始打鸣。他将卷子折好,放进“模拟考卷”匣,里面已有十二张,每张的评语都从“论点空泛”慢慢变成了“切中要害”。窗外的月光不知何时隐去,东方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贾宝玉伸了个懒腰,看着满室的书卷与笔记,忽然想起穿越之初的自己,对着《四书》只会死记硬背。而现在,那些曾经晦涩的文字,已变成他手里的算筹、笔下的判语、眼前的地契,变成了能丈量土地、称量人心、缝合裂痕的工具。
“还有十五日。”他对着晨光握紧拳头,指节因用力而发白。砚台里的墨汁结了层薄冰,他呵了口气,用墨锭轻轻研磨——那声音,像极了春田破土的微响,沉稳,且充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