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贾宝玉拿起案上的茶壶,往杯中注水,“水满则溢,小节之失若不纠正,终成大患。齐桓晚年信用易牙、竖刁,身死国乱,正是忘了‘行正’需日日打磨。是以‘正’如持杯,既需握稳杯柄(心正),又需端平杯身(行正),更需杯体无裂(法正),三者缺一,水必倾洒。”
周大人抚掌大笑:“好个‘持杯论’!经义不是死记硬背,是要像这样,能装得下江河,也能握得住分寸。”他将一支玉笔扔给贾宝玉,“这支‘点墨笔’赏你,笔杆里藏着今年院试的‘经义侧重点’,自己琢磨去。”
贾宝玉接过笔,触手温润,笔杆上刻着细密的云纹。回到书房拆开笔杆,里面果然藏着张字条:“近年经义侧重‘致用’,多与吏治、民生结合,少谈玄虚。”他将字条夹进《四书章句》,那里已夹满了类似的“锦囊”——有柳砚抄的考官喜好,有黛玉摘的民间谚语,还有自己总结的“经义实用转化法”。
三、未时的判例推演
未时的暖光透过窗棂,在“判例诊疗录”上投下方格状的光斑。贾宝玉对着“张屠户杀牛案”凝神思索——按《大明律》,私杀耕牛者杖一百,枷号一月,但张屠户杀的是头病牛,若不杀,恐传染其他牛只。
“若判杖刑,乡民开春便无牛可用;若不判,律法威严何在?”他指尖敲击着案头的《洗冤录》,忽然想起柳砚说的“乡约调解法”——去年邻县也有类似案子,里正让张屠户赔偿三头小牛,由乡邻共同饲养,既没违反律法,又解了乡民之困。
“律法如堤,人情如水。”他在判语后写道,“判张屠户赔偿病牛价值两倍的谷物,由里正监督购买小牛,此为‘堤防水势’之法。”写罢,他将这则判例归入“情法相融”类目,与之前整理的“鸡鸭相斗案”“地邻争界案”放在一起,形成了厚厚的一本《民间调解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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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茗烟匆匆进来,手里拿着张“飞报”:“二爷,顺天府衙出了个案子,有人用假地契骗了乡农的十亩田,那乡农上吊没死成,正堵在府衙门口喊冤呢!”
贾宝玉眼睛一亮,抓起飞报就往外走:“备马,去顺天府衙。”
府衙外,那乡农正跪在雪地里,额头磕得鲜血直流,手里举着张皱巴巴的地契。贾宝玉挤进去,见地契上的印章模糊不清,墨迹浮在纸表——这是典型的“熏印假契”。他想起《洗冤录》里的“墨迹鉴定法”,从袖中摸出块砚台,往地契上滴了滴清水,果然,墨迹遇水便晕开了。
“这地契是假的。”他对围观的人群说,“真地契的墨汁渗入纸纤维,遇水不会这么晕。你们看这印章,真章的边框有个小缺口,这张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