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是——
改状子。
她把账本放在石桌边沿。青谷接过去,指尖在青布封皮上停了一息,三文的布,她省到封皮都是省出来的。
翻开最后一页。两行字:
六月二十七,周杏花,砒霜,五斤。
陈张氏。
他看了三息。从陈张氏砒霜,又看回陈张氏。五斤砒霜能毒死一百人。
陈张氏是陈家村的——
寡嫂。告小叔强了她。
青谷的眉在鼻梁上方皱了一下,极小,只有蹲在对面的她能看见。他皱眉在想在律里的定义。何教谕在左传注里旁引过大明律:强是暴,暴是力,力是不由人。不由人就是,对方没有选择。
嫂告叔须有三证。人证、物证、书证。三证齐方受理。陈张氏只有人证,不够。
那要补到三证齐。
青谷的手指在笔杆上紧了一分。他在想何教谕讲过的另一条,民告亲,亲告不从。律有例外:若有伤,伤可绕证。身伤即证。
身伤。沈青禾说。陈张氏身上有伤。手腕上有圆疤,她婆婆砸腌菜缸时陶片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