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正妻的位置让给姐姐,我就当见不得人的地下情人

“我知道你说不用还。但对我们来说,欠着就是欠着。你给我们越多,我们欠得越多。欠得越多,我们就越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乐瑶把筷子整齐地放在碗沿上,抬起眼睛看着路楠。

“所以这次的金条,先放在你那里。等以后……等我们觉得还得起的时候,再跟你要。”

乐瑜在旁边没有插嘴,只是安静地嚼着小笼包。

路楠靠在椅背上,看着乐瑶,沉默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行。金条先放我这儿。平常给你们的工资也够你们用的了。”

路楠把牛皮纸袋重新折好口子,放在自己脚边。

乐瑶轻轻松了口气,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补了一句。

“还有一件事。现在我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纪,就算是我愿意跟你领证,也没有办法领到证。”

路楠正端起豆浆准备喝一口,手停在半空中。

他放下杯子,拿起手机搜索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婚姻法条款。

搜索结果第一条写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和现实世界的法律一模一样。

他还以为这个小说世界在法律方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限制呢。

毕竟这里可是一个非常自由的小说世界啊……

哦……对了,如果说结婚年纪太小的话,书会被审核……

这样直接就给封了,所以说一般写书的作者都会刻意标个角色已成年之类的话来着……

呵呵……

好吧,这事儿倒是让他给忽略了。

路楠在搜完了消息以后也是挺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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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能咋办呢?

路楠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

乐瑶这俩人要想到年纪还要一年多呢。

也就是说,就算现在去买戒指、准备材料、去民政局排队,工作人员也会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把申请表退回来。

说不定还会报警,把他抓进局子里面就狠狠的电一顿。

短暂的沉默过后,乐瑜用小笼包蘸了醋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开了口:“所以你要等姐姐满二十岁。在这之前你就是个没有名分的男人。”

说完还伸出筷子在装金条的袋子上点了点,发出叮的一声轻响。

“喂喂……真要说没名分的话,应该是你们才对吧?”

路楠有点无语的反驳。

“呃……你这话说的也对哈。”

乐瑜有点不好意思了。

路楠这话说的也确实没错。

乐瑜用筷子又戳了一下那个牛皮纸袋,叮的一声脆响在安静下来的餐厅里格外清晰。

乐瑜把嘴里的包子咽下去,靠在椅背上,目光在路楠和姐姐之间转了一圈。

“那现在怎么说?证也领不了,金条姐姐也不收,你这求婚求到一半卡住了。”

乐瑜歪着头想了想,然后眼睛突然一亮。

“要不然就先办酒席。先上车后补票,等姐姐年纪到了再领证。记得以前村里结婚好像就是这样的……那些结了婚,但是办酒席的那些人就是这样说的来着。”

“不行。”

乐瑶在路楠开口之前先截住了话头。

乐瑶很是无语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妹妹。

“妹妹……你难道忘了吗?他这好像是给咱俩的,也就是说你也在其中……”

“但是法律上领证好像不能够两个人一起领吧?”

乐瑜有些无奈的说道。

“既然没有办法两个人一起领,那我也只能吃点亏,把正妻的位置让给姐姐你了~至于我……我就当那个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算了……”

不过仔细一想啊,这好像有点刺激。

乐瑶很是无语的敲了敲自己妹妹的脑袋。

“你脑子里面究竟在想一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啊,这段时间你最近看了一些什么奇奇怪怪的电视剧啊?你就不能少看一点吗?你看看你现在脑子已经被那些奇怪的电视剧给污染。成了一个什么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