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垦荒:流民归业,开垦无主荒地,永准为业,免赋五年。官府提供种子、农具借贷。
兴修水利:由工部牵头,地方官府组织民夫,以工代赈,大规模整修北方因战乱荒废的河道、陂塘,由格物院派员指导新式水利技术。
招抚流亡:各地设“流民安置所”,提供粥棚、医药,编户入籍,引导其返乡或就地安置。
三、整顿吏治商贸:
严惩贪腐:由都察院、刑部派出巡按御史,明察暗访,凡有贪赃枉法、盘剥百姓者,无论汉满,从严从重处置,以儆效尤。
平抑物价:由户部出面,从南方调运粮食、布匹等必需品至北方,平抑市场,打击奸商囤积居奇。
鼓励工商:废除前朝对工匠的诸多限制,提高工匠地位;降低市税,允许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运输等业;在天津、登州等地设“市舶司”,重启海外贸易。
四、推行司法宽仁:
大赦天下:除谋反、杀人等十恶不赦之罪外,其余轻罪囚犯,视情减等或释放,使其归家生产。
清理冤狱:重开“登闻鼓”,允许百姓直诉冤情;由刑部、大理寺复核积年旧案,平反昭雪。
政令一出,如同春风化雨,迅速滋润着饱经创伤的北地。
北京城内,变化最为显着。前门大街、大栅栏等商业街区,关闭已久的店铺纷纷重新开张,伙计们吆喝得格外起劲。官府设立的“平粜处”前,百姓排队购买平价米粮,脸上露出了久违的踏实笑容。一队队打着“以工代赈”旗号的民夫,在官吏和工部技术人员的带领下,开赴城外,疏浚永定河、通惠河。工地上,虽然辛苦,但管饭还给工钱,让许多失去生计的百姓看到了希望。
在城西的流民安置点,粥棚的热气日夜不息。官员和招募的郎中们忙碌着登记造册、发放路费或安排活计。一位刚从山西逃难至此的老者,捧着热粥,老泪纵横:“老天爷开眼了啊!王师回来了,好日子……好日子总算盼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