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李承风就睁开了眼睛。
常年当舔狗养成的生物钟,让他习惯了早起。
以前是为了给李念送早餐,现在,则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
他轻手轻脚地起床,换上了一套原主压在箱底的运动服。
衣服有点旧,但还算合身。
推开门,客厅里静悄悄的。
他走到主卧门口,侧耳听了听,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他蹑手蹑脚地穿上鞋,走出了家门。
清晨的空气带着一丝凉意,吸进肺里,让人精神一振。
小区里很安静,只有几个早起的老人在晨练。
李承风开始沿着小区的林荫道慢跑。
刚跑了不到两百米,他就感觉不行了。
两条腿跟灌了铅一样沉。这具身体的底子,比他想象的还要差。
“我靠……真他妈虚……”李承风扶着一棵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
但他没有放弃。
他知道,这是必须经历的过程。
休息了几分钟,等呼吸稍微平复了一些,他又咬着牙继续跑。
速度很慢,姿势也很难看,就像一只笨拙的鸭子。但他在坚持。
一圈,两圈……
等他跑完第三圈,感觉自己半条命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