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起诉材料后的第二十天,法院打来电话,说要组织一次调解。法官说家庭纠纷尽量以调解为主,能和平解决就不用走到开庭那一步。我和王强商量后,同意了调解。
调解定在周三上午,地点在法院的调解室。我和王强提前半小时到了法院,心里又紧张又忐忑。我既希望能通过调解拿到属于我的拆迁款份额,又怕再次和父母、弟弟争吵。
没过多久,父母和弟弟林伟就来了。他们脸色都很难看,母亲一看到我,就狠狠瞪了我一眼,眼神里全是怨恨。林伟则是一脸不屑,好像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法官让我们都坐下,然后说:“今天叫大家来,是想调解林秀和父母、弟弟之间的拆迁款分割纠纷。林秀认为拆迁款有自己的份额,父母和弟弟则认为拆迁款全归林伟所有。大家都说说自己的想法,尽量互相体谅,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官话音刚落,母亲就抢先开口:“法官同志,这拆迁款根本就跟林秀没关系!她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早就不是我们林家的人了。我们的钱,想给谁就给谁,凭什么要分她一份?”
父亲接着说:“是啊,法官同志。这280万拆迁款,是给我儿子林伟结婚买房的。他马上就要结婚了,正是用钱的时候。林秀开着超市,日子过得比我们好,还来跟弟弟抢钱,太不像话了!”
林伟说:“法官同志,我姐就是贪心!她自己有家庭,有收入,还惦记娘家的财产。这拆迁款是我爸妈自愿给我的,跟她没关系。她起诉我们,就是不孝顺,就是想让我们家不得安宁!”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把我说得一无是处。我看着他们,心里又气又寒。我说:“法官同志,不是我贪心,也不是我不孝顺。这拆迁款是老房子的补偿款,老房子我也住了二十多年。我爸妈把280万全给了林伟,我一分钱没拿到,还要承担他们的医药费和赡养费。林伟拿着拆迁款买豪车、挥霍,还欠了网贷,让我给他还债。我只是想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这难道不公平吗?”
我拿出之前准备好的证据,说:“法官同志,这是我这些年给父母花的钱的凭证,有转账记录、购物发票,一共快20万了。这是林伟买豪车的照片,还有他欠网贷的证明。他们把钱全给林伟,却让我一个人承担赡养责任,这根本就是偏心,就是不公!”
法官翻看了一下证据,说:“林秀提交的证据很充分,说明她这些年确实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拆迁款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全部赠与儿子,确实没有考虑到女儿的权益,存在不公。”
法官看着父母和林伟,说:“你们作为父母,应该公平对待子女。作为儿子,林伟也应该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一味地依赖姐姐。我建议,你们从拆迁款中拿出一部分,分给林秀,作为她的合理份额。以后赡养父母,也由姐弟俩共同承担,这样既公平,也能化解矛盾。”
母亲立刻反对:“不行!一分钱都不能给她!这钱是给林伟的,谁也不能动!”
林伟说:“法官同志,我不同意!拆迁款是我的钱,凭什么分给她?赡养父母是她的义务,跟我没关系!”
法官说:“林伟,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你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你父母把全部拆迁款都给你,本身就不符合法律公平原则。”
父亲说:“什么法律原则?我们的钱,我们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法官同志,你要是逼着我们给林秀钱,我们就不调解了!”
法官叹了口气,说:“调解是自愿的,我不能强迫你们。但我希望你们能好好考虑一下,亲情比钱重要。要是走到开庭那一步,不仅会伤害亲情,你们也不一定能胜诉。”
母亲说:“我们不用考虑!就算胜诉不了,我们也不会给林秀一分钱!”
林伟说:“就是!我姐想拿钱,除非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