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沈东新也没含糊,直接拿出凤知灼给的,万事他不必呈报,也有决策权的令牌。
传令各州府,若有人不遵新法,因此闹事的,尽数按叛乱论处。
叛乱可是终归,那是要夷三族的。
骚乱暂且平息下来。
可不久之后,又一条关于女子的新法落地。
那便是各地若有被强行婚嫁的,尽可去衙门投告,查明之后。
逼迫女子嫁人的,鞭刑五十,罚银根据具体情况赔偿给苦主,最低不少于五十两。
强娶女子之人,当以强奸罪论处。
若生下孩子的,女子也可自由选择是否要孩子。
若要,便可得男方全部产业,待男方服刑结束,还得每月支出收入的一半给女方,用以养育孩子。
且不说如今是盲婚哑嫁的时候,还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说法在。
沈东新这一新法下去,男人们人人自危。
各地衙门还专门增设了处理这类案件的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