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7章 不可燃烧的规定

但它需要花费的代价,与扑灭一片普通火焰截然不同。

阳燧一族是茗焱大陆规则的得意之作,倾注了大量能量和规则创造的种族。

自阳而生的火精所拥有的阳火,自然也有规则的参与。

阿瑞斯一族天生拥有最高的水流控制权,但有环境限制。

大陆运行秩序高于种族身上所蕴含的规则,让阿瑞斯一族的水流控制权正好被“领地主人拥有控制这片地盘所有在此生存生物和资源的最高权”的秩序压制。

但阳燧一族身负的规则,正好不在大陆秩序的克制范围内。

阳火携带的规则,是无视燃烧对象的物理属性。

只要可以被看见,没有大小区别,只有燃烧所消耗的炎火能量高低的区别。

想让阳火消失,要么纵火者主动收回,要么可燃物消失。

领地主人可以不让乌今越控水,但它没办法控制她放火。

因为她是闯入者,没有控制这片区域的任何东西。

正因为此,白?这个领地主人只能想办法灭火。

让可燃物消失,有两种办法。

一,直接利用它的领地控制权,让被阳火的炎火能量所沾上的沙土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