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板斧就是闲置土地拍卖确权。
这一步很简单,就是排除所有的深山老林与江河湖泊后,其余闲置土地能拍卖的都要拍卖。
拍卖的土地,按照两个要素竞标,一个是土地价值,一个就是未来的税率档位。可以设置高中低无四挡。
这意味着哪怕是明确未来永久免税,也要尽可能将土地拍卖出去。这样要所有人的土地都紧密地挨着,这样就不至于出现征税时是无主荒地,实际却有主常年耕种的情况。
只有每一块土地都有主,才能避免土地自己长腿,忽荒忽耕的。
当然这里面主要是拍卖的地表及地下五米范围内的耕地权益,如果是地下五米以下的地下矿产,仍然是归皇室所有。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洪武年间承诺过的免税开荒田也得重新登记,只是该免税还是继续免税,只是登记要明确了。
第二板斧则是土地流转交易改革了。
所有免税田不得主动抛荒,如有申请抛荒,则有两个选择,一是由各地藩台衙门回收集中售卖,按同期荒地价格返还给地主,差价补贴地方各级衙门。之所以不当县衙府衙来做,就怕自己手里管的,有的是办法让人登记荒田然后进入强制拍卖程序。
但藩台衙门不同,一来不掌握一线信息,很难直接作恶。另外集中拍卖获利的大头是巡抚、知府衙门,下面一线的县衙获益很少,远不如收税的火耗来得可持续。这让一线吏员没有动机主动配合巡抚衙门的灵机一动增加土地拍卖收入。